人民路小学

办一所向善向上、快乐成长的幸福学校!

公 示因为教师代表中有调出的教师,所以经校行政研究决定,对教师代表进行了补选,蒋建良、周晓英、王立成、王晓波、陈燕作为当然代表入选,陶佳琪等43名教师经全体教师选举,当选为教师代表,现将二届一次教代会…
关于增补袁美玉等20名同志为第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通知各处室、各教研组、少先队大队:第一届教代会代表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人数不足,需增补20名教师代表。经校委会提名候选人,全体教职工公开选举,并报校党支部、区教…
工作小组:组 长:周晓英副组长:王立成 王晓波 组 员:徐竹 蒋莹姣 陈洁 王晓薇 金玲 孙文颖 葛莹瑕 鲍艳君 陈雪华 莫小香 陈黎工作职责:周晓英:1、全面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3、提…
守师德师风初心 建上善幸福之家——武进区人民路小学师德师风及工会工作汇报稿2022-2023学年,人民路小学在区教育局和工会的领导下,进一步依托集团化办学优势,秉承集团“上善”文化,围绕“上善·开环”的办学理…
武实小教育集团人民路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及职责工作小组:组 长:钱爱芙副组长:周晓英 王立成 王晓波组 员:徐竹 蒋莹姣 王晓薇 祁兴芬 金玲 袁美玉 孙文颖 葛莹瑕 陈华工作职责:钱爱芙:1、全面负责师德…
争做张桂梅式好教师武进区人民路小学第十五个“师德建设月”活动总结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厚植爱国情怀,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争做张桂梅式的好教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富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学校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9月7日下午,武实小教育集团人民路小学在西报告厅召开了一届三次教职工代…
根据《武实小教育集团人民路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严格按程序执行,决定任命以下同志为学校新一届中层干部: 课程中心主任 蒋莹姣学生中心主任 王晓薇发展中心主任 徐 竹课程中心副主任 孙文颖(试聘期一年…
根据《武实小教育集团人民路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我校对5个部门8个岗位进行了公开竞聘。经个人自荐、资格审查、演讲答辩和民主投票,确定以下人员为我校新一届学校中层干部,名单如下:课程中心主任 蒋莹…
关于评选人民路小学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各级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工会…
武进区人民路小学“三八”妇女节活动纪实人间最美三月天,春花烂漫绽新颜。在这春意融融、万物复苏的美好日子里,我们迎来了第11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充分展示人小女教师新风采,营造浓郁的节日气氛,武…
武进区人民路小学欢度教师节、中秋茶话会9月18日,武进区人民路小学为住宿及外校交流的教师们开辟了一块心灵的净土,在家风馆开展了下午茶座谈会。在这里,各位教师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追寻着心灵的宁静与答案。…
爱心育桃李 锦旗谢师恩——武进区人民路小学家长为教师赠送锦旗6月12日,武进区人民路小学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六年级(8)班五位家委会代表,为了表达对本班何怡老师、许红云老师、陈黎老师的感激和敬意…
武进区第二批“双减”优秀实践案例评比二等奖 陈华
第十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优秀指导老师 王琳
武实小教育集团人民路小学谈心活动记录表(张欢)谈心谈话人王晓薇职务学生部主任谈心谈话对象张欢职务一年级数学老师谈心谈话时间周三谈心谈话地点一年级办公室谈心谈话主要内容1.听课后谈谈课堂教…
谈 心 谈 话 记 录 表(孙云娟)谈心谈话人鲍艳君职务年级组长谈心谈话对象孙云娟职务班主任谈心谈话时间3.2谈心谈话地点语文办公室谈心谈话主要内容鲍:开学好几周了,你感觉怎么样?孙:…
武实小教育集团人民路小学谈心活动记录表(储益)谈心谈话人徐竹职务艺体部主任谈心谈话对象储益职务美术教师谈心谈话时间3.2谈心谈话地点美术教室谈心谈话主要内容储益是五年级八个班的美术老师,…
武进区人民路小学大厅环境提升装饰项目供应商比选公告武进区人民路小学大厅环境提升装饰项目进行供应商比选,本项目供应商比选根据《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执行,工程具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受人民路小学教育工会委员会的委托,现向大会作2020年度学校工会财务报告。我校工会财务工作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下,为积极开展校各项活动,保障老师们应享…
人民路小学梦想剧场排水管道改造及屋面防水工程中标通知书江苏城磊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人民路小学梦想剧场排水管道改造及屋面防水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户籍地址:实际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
第一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
《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