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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人民路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武进区人民路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为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文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我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二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三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中小学部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五条:中小学部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中小学部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九条:中小学部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十条:中小学部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